通知公告
关于对艾力江·吐地作出退学处理的规定

   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公司员工管理规定》第三十条和《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138学籍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三条管理规定,公司拟对艾力江·吐地作退学处理。2023年11月6日,班主任将退学通知短信发送至该生尾号1361手机号码;同日,班主任将退学通知短信发送至该生家长尾号5453手机号码。2023年12月7日,公司将退学书面通知邮寄至本人提供的家庭地址:新疆阿克苏库车市新城街道72号14号楼203室,快递单号为:1241392342432;2024年3月14日,快递因查无此人被退回。因该生联系不到,现将该生退学处理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—2024年3月27日。

   员工本人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,可予公示期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未提出申诉的,不再予以受理,公司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。

   公司联系电话:0577-88330860

   邮箱:gsha3947@zjitc.edu.cn